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五一”假期期间教职工出行有关要求的通知》,离退休教职工“五一”假期期间如离开西安市(11区2县),需严格执行下列审批程序,并一律从严审批,最大程度减少并严控人员外出,杜绝赴中高风险地区。
出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前申请。个人外出前需提前申请,申请务必准确写明外出事由、目的地、途经路线、交通工具、计划外出及返回时间外出起止时间、交通工具、随行人员信息。出行申请可送至离退休办公室或拍照发至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
2.离退休工作处备案。离退休工作处审批同意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经批准外出的离退休教职工,要充分掌握目的地(含经停地)疫情动态,到达流入地后,要遵守流入地对流入人员的相关规定,外出期间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在人员集聚区长时间逗留,不与无关人员接触;返校前,及时了解陕西省与西安市对人员流入的最新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返校后,是否隔离及隔离天数要遵守返校当日学校有关人员疫情防控的规定。
离退休教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西安外出的,或返回行程变动未报离退休工作处批准而私自返回者,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理;离退休教职工外出期间,故意隐瞒有关情况,对学校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9-88495442;029-88493260;029-88495000。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