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16:28 点击:

各二级关工委: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关心下一代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关工委组织凝聚力,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关工委字〔2024〕2 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现开展2024年度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每年评选8个;

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每年评选10人;

西北工业大学最美“五老”每年评选10 人;

西北工业大学最美“校友宣讲员”每年评选5—10人。

二、推荐范围及程序

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由二级关工委、二级关工委下属单位和关工委成员单位按条件申报,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

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最美“五老”原则上由二级关工委按条件推荐1—2 人,分别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

西北工业大学最美“校友宣讲员”由学校对外联络办公室进行提名推荐。

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关工委秘书处。校关工委秘书处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评审会议。评审结果报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表彰文件。

三、评选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请参考《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关工委字〔2024〕2 号)有关规定。

四、评选原则

1.选树典型,彰显先进。充分肯定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取得实绩的集体,以及做出贡献的“五老”、教职工和校友,确保评选出的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原则,规范工作,维护荣誉表彰的权威性。

3.宣传表彰,推广经验。大力弘扬“五老”精神,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典型。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先进评选和表彰工作,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请表具体见附件。请各二级关工委于11月19日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guofc@nwpu.edu.cn。

联系人:郭芳辰 88494403 15129053503



                      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撰稿:郭芳辰 审核: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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