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关于招募银龄教师赴云南省本科高校支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4 15:55 点击:

广大退休教师: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的工作部署,鼓励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高等教育事业,助力西部地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本科高校银龄教师需求,现将我校招募银龄教师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与需求

招募岗位与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云南省本科高校2024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聘用需求清单》。学校情况详见附件3《学校情况简介》。

二、教师遴选

(一)资格条件。申请参与计划的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纳入银龄计划。

(二)服务时间。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两个学期)。

(三)承担职责。银龄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受援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指导青年教师,开展传帮带,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课程教学(含教学督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学术讲座等指导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科研活动,推动受援学校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管理水平。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具体工作量由受援高校与银龄教师商定。

二、教师管理

银龄教师教师纳入受援高校在职教师接受统一管理,执行受援高校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受援高校考核。协议期内需全职在岗,工作时间若需离开学校,应履行请销假手续,由受援高校根据考勤相关规定扣发相应待遇,当月在校时间不满15天,按半月工资发放;15天及以上足额发放。聘用协议期满后如需续聘,由受援高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签订续聘协议。

三、经费补助

正高级职称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原则上按每年10个教学月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学校实际,自主承担给予额外补助。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享受受援高校符合规定的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协议期间,受援高校提供银龄教师往返交通差旅费(每年可报销4次往返)、超课时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

四、报名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报名参加的老师下载附件2《云南省本科高校银龄教师计划意向登记表》,于1月29日(周一)17:00前发送至ltxgzc@nwp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91717177

附件:

1.《云南省本科高校2024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聘用需求清单》

2.《云南省本科高校银龄教师计划意向登记表》

3.《学校情况简介》



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1月24日

(撰稿:李晓珊 审核: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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