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本处每年都组织多次各类人员的集体外出参观活动及校内文体活动,为保证参加活动的人员的健康和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参加活动的同志协助本处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一)组织离退休同志集体外出活动或参加校内大型活动前,离退休工作办公室都会在固定地点张贴通知,或电话通知大家,家住校内的离退休同志请注意查看通知内容并互相转告,及时到离退休办公室报名,并做好出行前的准备。
(二)广大离退休同志应本着珍爱身体、健康第一的原则,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活动,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平时身体健康情况不理想,但又非常愿意参加集体外出活动的同志,建议自带陪护人员。
(三)离退休同志参加本处组织的外出参观活动,允许一位身体健康的家属同行。由本处党总支或部门工会以及社区居委会出面组织的党员活动、会员活动、社区居民代表及行政组长春秋游活动等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带家属,如本人要求家属同行,须经活动组织负责人同意,根据车辆座位富余情况确定。
(四)已经决定参加活动的同志,应根据个人健康需要,携带常备药品、助行用具以及出行物品等。
(五)参加活动时,请务必注意安全,掌握时间;分散活动时,请自愿组合、结伴同行,不要与他人争执,遇到麻烦请工作人员出面协调处理。
(六)通常情况下,组织参观旅游及文体活动均安排医务和工作人员随行,凡感到身体不适者,请及早告知随行医务和工作人员。
(七)同行家属及陪护人员须全额自付门票费、车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八)因健康原因,活动组织负责人认为个别同志不宜参加某项活动时,工作人员会提出耐心劝告,但本人执意要求参加,须向活动组织者签定责任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