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16-09-02 10:12 点击:

(一)教工活动中心活动须知  

1、教工活动中心是全校教职工业余学习、锻炼和娱乐的活动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2、请您自觉遵守各活动室的制度,听从管理人员安排,礼貌、文明活动;

3、请您在乘坐电梯时,让老、弱、病残教职工先行。在活动时,关心、照顾老、弱、病残教职工,杜绝任何长时间占用行为;

4、严禁在教工活动中心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违法活动及商业经济营活动;

5、教工活动中心仅供本校教职工活动,外单位人员、大、中小学生及儿童谢绝入内;

6、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利益, 保证教职工和教工活动中心的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活动秩序,进入时请您出示本校证件;

7、禁止携带宠物、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教工活动中心;

8、根据校长办公会确定的原则,健身房、台球室、沙壶球厅暂实行面向全校教职工象征性有偿收费开放。请您购买《活动卡》后,按相关要求进入活动室活动;

9、请您在活动时注意安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人员咨询,以免使用不当造成意外伤害;

10、请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保持大楼内安静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11、请您爱护教工活动中心的活动器材、设备,如有意人为损坏器材,需照价赔偿;

12、请勿在非吸烟活动室吸烟,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3、请勿随意私自开启教工活动中心楼内的电源开关、空调、排气扇、灯光等电器设备;

14、携带教工活动中心的器材、物品出门,需持有校工会或离退休处证明;

15、在教工活动中心发生火警等紧急情况时,请您不要拥挤,听从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  地安全撤离。

16、教工活动中心开放时间: (每周一为管理员休息日)

夏季( 5月1日—9月30日):下午2:30—6:00晚上7:30—10:3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下午2:00—5:30晚上7:00—10:00    

(二)多功能厅使用须知

1多功能活动厅面向全校各单位集体开放;

2、单位、团体如在该厅内举办活动,需提前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便于协调;

3、请使用者维护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4、请使用者爱护公物,严禁私自使用、挪动厅内各种设施设备,如人为损坏物品,需照价赔偿;

5、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6、学校工会系统、离退休处、教职工社团组织集体活动有使用优先权;

7、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多功能活动厅内的空调、引风机、灯光等电器设备

(三)书画室使用须知

1、书画室主要面向教职工社团、协会组织开放;

2、如需使用,必须提前预约;

3、请使用者维护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4、请使用者爱护公物,如人为损坏东西,需照价赔偿;

5、学校工会系统和离退休处组织集体活动优先;

6、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室内的空调、排气扇、灯光等电器设备。

(四)阅览室使用须知

1、阅览室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   

2开放时间与教工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同步;

3、请您保持室内安静,勿大声喧哗和交谈;

4、请您维护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5、阅览室的书籍、期刊、报纸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一律不外借,请勿带出;   

6、请您爱护阅览室的公物、书籍、期刊、报纸,请勿随处涂写、刻画;

7、凡损坏阅览室内公物,期刊、报纸者,视其损坏程度,给予相应赔偿; 8.请勿随意私自开关阅览室内的空调、换气扇等电器。

(五)职工培训教室使用须知

1、职工培训教室面向老年大学、社团组织开放;  

2、单位、团体如需使用,必须提前登记、预约;

3、请使用者维护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4、请使用者爱护公物,如人为损坏东西,需照价赔偿;

5、学校工会系统和离退休处组织集体活动优先;

6、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室内的空调、排气扇、灯光等电器设备。

(六)音乐排练室使用须知

1、音乐排练室面向全校单位、社团组织开放;  

2、单位、团体如需使用,必须提前登记、预约;

3、学校工会系统、教职工社团组织活动有优先权;

4、请使用者维护室内卫生整洁,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5、请使用者爱护室内公物,不得随意移动或带出,如人为损坏东西,需照价赔偿;

6、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室内的空调、排气扇、照明灯等电器设备。

(七)舞蹈排练室使用须知

1、舞蹈排练室面向全校单位、社团集体开放;  

2、单位、团体如需使用,必须提前登记、预约;

3、学校工会系统、教职工社团组织活动有优先权;

4、请使用者维护室内卫生整洁,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5、请使用者爱护室内公物,不得随意移动或带出,如人为损坏东西,需照价赔偿;

6、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室内的空调、排气扇、照明灯等电器设备。

(八)健身房使用须知

1、根据校长办公会确定的原则,健身房暂实行面向教职工象征性有偿收费开放;

2、健身活动者须购买教工活动中心《活动卡》,并持卡由管理员注销后方可进行活动;

3、非本校职工、大中小学生及儿童一律谢绝入内;

4、开放时间与教工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同步;

5、请勿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鞋进入健身房;

6、请您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7、请您维护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8、请您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文明健身,不得私自移动健身器材;

9、使用健身器材前务必先熟悉使用规程,如有疑问,请向工作人员咨询,以免使用不当造成意外伤害,凡未按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者,责任自负;

10、请您爱护健身器材,如有人为损坏器材,需照价赔偿;

11、请您健身活动时,将私人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12、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室内的空调、排气扇、灯光等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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