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西北工业大学“五好”二级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经3月20日关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
西北工业大学“五好”二级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按照教育部关工委《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以及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工委《陕西省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学校关工委决定从2025年开始组织开展“五好”二级关工委建设行动(以下简称建设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二级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学校关工委的指导下,组织、指导广大“五老”发挥特长与优势,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校人才培养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三条 二级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紧紧围绕新时代关工委的工作定位、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坚持为党育英才、为国铸重剑,坚持以“总师育人文化”引领人才培养,支持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坚持基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建设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建设目标,坚持务实创新,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提升二级关工委凝聚力、组织力、创新力,建立健全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二级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对青少年学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帮助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七条 坚持主动作为、协同创新。把握时代脉搏,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保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生机活力。
第八条 坚持发挥“五老”优势作用,坚持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深入挖掘“五老”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支持更多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九条 坚持面向青年师生。把工作重点放在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上,逐步扩大覆盖面。让关心下一代工作进支部、进班级、进课堂、进社区、进宿舍,尽所能帮助其成长成才,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 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坚持不懈开展国防军工科技报国教育。积极参加教育部关工委、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读懂中国”活动,开展“翱翔关爱讲堂”“四个一”访谈“翱翔关爱下午茶”“杰出老校友上思政课”等系列活动,组织“银发宣讲员”和“校友宣讲员”讲好党史国史、校史故事和校友故事,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听党话,跟党走。
第十一条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组织“五老”与青少年共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二条 加强青少年文化和素质教育。参与指导青少年学生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实践活动;参与指导青少年开展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参与培育凝炼校史院史文化等,帮助学生提升综合文化素养和技术技能。
第十三条 助力做好党建团建工作。选聘“五老”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团支部指导员”“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等。发挥“五老”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引导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增强青少年党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
第十四条 加强教风学风建设。配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老教师的优势作用,参与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深入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传承优良师德教风精神,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营造勤奋好学学风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开展关爱帮扶工作。配合学院对学习、生活和心理上有困难的青少年给予特别的关爱。积极参加心理健康课题研究,建好“五老”关爱工作室,推进“人生导师”活动,组织“银发育心员”参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实践课程、活动,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专业培训,为学生提供专业细致的学业咨询、心理健康指导咨询、职业规划与个人成长咨询。
第十六条 推动家校社共育建设。积极搭建大中小幼家庭教育平台,主动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指导家校社共育实践项目,协调和融合思政资源,以实践体验性为特色,探索“家校社”横向贯通、“老青小”纵向连接的育人新机制。
第四章 建设标准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建设好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都应成立二级关工委组织。设二级关工委主任1人,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设副主任2人,由离退休老同志和党政副职担任(对无离退休老同志的单位,可聘请其他部门老同志兼任);设秘书长1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主管担任(没有学工主管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负责);设委员若干名,包括1-2名老同志,可试点设学生委员1人。
2.二级关工委工作班子成员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发文任命,明确其工作职责。二级关工委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身体、年龄等原因缺位的,要及时补充到位,做到班子结构合理、进出有序。
3.二级关工委工作列入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1次向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报关工委工作。二级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考核。
第十八条 “五老”作用发挥好
1.搭建平台、突出优势。选聘有能力、有干劲、有热情的老同志充实工作队伍,骨干队伍成员至少 3 人。充分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和威望的优势作用,在基层党政支持下,发挥“五老”队伍作用有平台、有载体至少 1 个。
2.组织“五老”参加校院银发宣讲员、校友宣讲员、银发育心员、特邀党建组织员、银发辅导员、教学督导队伍,以及团支部指导员、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翱翔”银龄支教志愿者等工作队伍。
3.把二级关工委教育培训列入本单位干部培训计划,保证关工委班子成员和“五老”骨干定期接受培训。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丰富培训内容及形式,与青年教师培训、学工干部培训和学生骨干培训融合开展。
第十九条 制度健全执行好
1.建立健全“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主动配合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规划、党建责任制督查考核等。
2.结合工作实际,应建立健全和完善二级关工委相应工作制度。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建有完善的会议、培训、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制定年度计划及相应工作举措、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指导推动工作。
第二十条 创新探索落实好
1.各方联动,齐抓共建。二级关工委与学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积极协作,发挥各自特长,活动联办,实现资源共享。加强与校关工委工作联系,上下联动、注重落实。
2.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五老助五育”有效形式,挖掘推介基层典型经验,适时开展交流研讨。及时了解青年师生的思想脉搏、心理特点、愿望要求,把握他们健康成长的规律,加强分析研判,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学校提供咨询和参考。
3.重视数字关工委建设。创新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关工委工作,积极打造网络优质关工教育资源,培育网络关工品牌。
第二十一条 活动经常效果好
1.聚焦铸魂育人,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分阶段、分主题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校友周、心理育人季、社会实践、学生党建团建等活动中,大力开展老青共建、老青共话、老青牵手等多种形式的思政教育工作。
2.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总师育人文化”。不断挖掘红色文化元素和军工报国教育内容,组织“五老”参加思政宣讲、党课送讲、支部共建、社团顾问、就业指导、主题班会等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特色,重在实效。
3.创建特色关工品牌。结合单位实际,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2项上级关工委部署开展的品牌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本单位特色教育活动。
4.积极参加上级关工委组织的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并有效落实。
第五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基层单位应为二级关工委提供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等,并为开展各类重大活动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三条 根据自身实际,基层单位可设立二级关工委工作经费,并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老同志办公费和工作补贴,保证专款专用。对担任关工委副主任的老同志应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对其他老同志骨干成员应给予关怀帮助,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探望慰问。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相关经费从上述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建设周期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五好”二级关工委建设工作从 2025 年开始,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经过三个周期的建设行动, 2030年实现全校“五好”二级关工委比例达到90%以上。
第一个周期建设目标:2025-2026年整体达到30%;第二个周期建设目标:2027-2028年整体达到60%;第三个周期建设目标:2029-2030年整体达到90%。
第七章 申报程序及认定办法
第二十五条 工作方式为二级关工委自查自评、学校关工委初审、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审核认定。具体如下:
1.二级关工委对照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达到“五好”关工委标准的向学校关工委申报。
2.学校关工委对所申报二级关工委进行审核验收,并将条件合格的二级关工委向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申报。
3.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对所申报的二级关工委,按一定 比例进行审核并认定。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于每个建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将本周期认定的学校“五好”关工委数量和名单报教育部关工委备案;学校关工委每个建设周期结束前第三个月将本周期认定的学校二级关工委数量和名单及时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备案。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七条 各二级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对推动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将“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要及时解决建设行动中的实际问题,总结经验做法,保证建设行动顺利开展。
第二十八条 要按照上级关工委关于“五好”关工委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学校关工委对建设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建设行动目标、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将建设行动做实、做细,确保建设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关工委每年对在“五好”二级关工委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规定予以表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校各二级关工委应遵照本方案执行。本方案由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